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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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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预订房户:
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关心林业、关注民生、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,是促进国有林场改革、加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机遇。应广大干部职工意愿,结合我场实际,集中新建30户(场部院内)目前已进入竣工收尾阶段,加之年关将至,按合约约定我场需拨付乙方工程进度款,场部于2012年11月上旬已先后电话通知各位房屋预订职工,要求于12月15日前交齐余下房屋款项,到目前为止还有一部份职工未按时交清尾款,经场委会研究决定:如在本月底(即12月31日)还未交齐房屋款的职工作自动放弃购房要求,将不再参加2013年元月5日左右分房资格,原先已预交的前期房屋款将给予退还(不计利息)。
特此通知。
国有团风县大崎山林场办公室
2012年12月28日 印